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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风隆德

隆德: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

稿件来源:隆德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4-02-29 09:48:22

  近日,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《条例》发布之后,隆德县通过“三学”模式深入学习宣传,推动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全面贯彻落实。

  领导干部带头学。一方面,安排在县委常委会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,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《条例》进行解读培训。另一方面,将《条例》原文及相关解读汇编成册印刷100份,及时报送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,同时印发各乡(镇)、部门(单位)主要负责人,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《条例》各项规定。

  巡察机构深入学。《条例》出台后,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及时召开会议开展集中学习,重点围绕《条例》原文、《条例》修订条文对照表、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修订颁布《条例》答记者问等进行了学习。巡察办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全文学习《条例》,并交流研讨,助推巡察干部深刻领会《条例》精神实质,严格按照《条例》开展巡察工作。

  全员覆盖广泛学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的通知,要求把学习《条例》纳入当前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、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及党校培训的重点内容,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习《条例》,深刻把握《条例》的精神实质、主旨要义、实践要求。巡察办将把《条例》作为每轮巡前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,确保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落到实处。(隆德县纪委监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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